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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汇星路公共人防工程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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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yu-lh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黄埔区开创大道北侧 工程类别 勘察&检测
工程规模 20457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5472.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9-01-03
详细介绍

招标公告

1.1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黄埔区汇星路公共人防工程勘察设计。

1.2.2工程位置:黄埔区开创大道北侧。

1.2.3工程范围:总用地面积87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457平方米,设地下三层,平时功能为停车库;战时功能分为街道指挥所(防护级别为核5级、常5级,防化级别为乙级)、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为核5级、常5级,防化级别为乙级)、防空专业队装备掩蔽部(防护级别为核5级、常5级)、二等人员掩蔽所(防护级别为核6级、常6级,防化级別为两级)和人防区域电站(防护级别为核6级、常6级,其中控倒室防化级别为丙级)。

1.2.4规划用地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穗民防建[2018]718号。

1.2.6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154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10690万元。

1.2.8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深化图纸审核盖章、竣工图审核盖章、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等。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年月,竣工日期为年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东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7信誉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注释]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即20181227日至201913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集合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2集合地点:集合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费用

1.7.1工程设计费暂定为326.752536万元。

工程设计费(包括本招标范围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穗开财字[2014]53号文)执行,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15,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0,并下浮20%计算,暂定为326.752536万元,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2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的通知》(穗开建管【20141号)计取。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暂定:780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一般场地不高于200元]/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察每米综合包干单价不高于200元,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7.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投标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单位的设计费中,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9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7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5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的投标人3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5名的投标人1.5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经济补偿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投标经济补偿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投标人,即该种情形下设计合同结算价为上述投标经济补偿总额,中标人收取合同价款后及时支付投标补偿费给各投标人。其它情形的投标补偿费均包含在设计费中。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并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10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28068153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1.9.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招标人

1.10.1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663、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3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28068153

1.10.4传真号码:

1.10.5电子邮箱: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665、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501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85573161-614

1.11.4传真号码:020-85534388

1.11.5电子邮箱:1010244312@qq.com

1.12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四楼

1.12.3电话(手机)号码:

1.12.4传真号码:

1.12.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招标管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

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2206

1.13.4传真号码:020-82111247

1.13.5网址:http://zb.gdd.gov.cn/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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