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1820102100066002的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勘察)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长乐改基[2018]2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总工会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勘察);
2.2.建设地点:福州滨海新城万沙路西侧、壶井路南侧、福海路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约26858㎡,总建筑面积约62982㎡,建筑高度≤50米,地上建筑面积44982㎡,地下建筑面积18000㎡,其中最大单体(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6877㎡;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7736.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7314.5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勘察,应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勘察成果须通过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审查;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3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2.7.勘察周期: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且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 26日至2019年1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勘察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1月22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标书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甲级 ,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为244.53万元,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21.204.155.228:25000/)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邮编:350005
电 话:0591-83411735
传真:/
联系人:祝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25265/38872095
传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张女士、魏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1105 1010 0100 2757 7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电话: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长乐区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联系电话:0591-28201206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