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详见6.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09日至2019年0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29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4、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工程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未能体现业绩要求内容,须提供业主证明或合同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估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智能化、室外装饰(含幕墙)、公共区域内装饰设计】、基坑设计、室外工程(道路、停车位、后三通、围墙、室外监控、泛光照明、景观照明、景观绿化及综合管网总体协调)、标识标牌、绿色建筑设计(一星)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五、备注:1、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5、项目出资比例修改为政府投资: 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xc.gov.cn/szxc/jjkfq/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