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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岗路(塱沙路-张槎三路)道路工程两阶段设计

  • 发布时间: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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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chen-st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广东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50800   万元 工程投资 508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9-02-19
详细介绍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雾岗路(塱沙路-张槎三路)道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建设工程报批前先行开展招标活动回复意见表》(编号:2018006))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两阶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雾岗路(塱沙路-张槎三路)道路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内,路线起于塱沙路,终于张槎三路,路线全长约0.619km,雾岗路(塱沙路-张槎三路)规划断面40米,由于征地红线受限,暂定推荐方案断面为36米,设计时速为5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本次车行道设计为双向六车道,有独立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项目总投资约5.0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3亿元。 
2.3 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签订协议后 45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初步设计报告附图、工程效果图及鸟瞰图; 
(2)在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提出修改意见后 5 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最终初步设计成果; 
(3)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 35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4)施工图经过审图部门审批后 5 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 
(5)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程效果图、鸟瞰图)、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专题研究报告(智能交通、航拍)、征地拆迁图和拆迁工作量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国土、水务、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建工作;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具体专业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配套设施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承包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PPT、PDF、CAD电子版、效果图展示板、图纸等)。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3,374,552.00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 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相关 专业 高 级(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8 年 08 月 
 至 2019 年 0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相关 专业 高 级(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8 年 08 月 
 至 2019 年 01 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  2019   年  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9  年 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即   2019  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9   年 3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11  日   9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9    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并以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6街6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757-8202558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汝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45号A座二层部分自编号之四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15019687539 
电子邮件:fsrd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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