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公安局车管所和警察实战训练基地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标段编号:YXS2019020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兴市公安局车管所和警察实战训练基地施工图设计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8)29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兴市公安局,招标人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宜兴市公安局车管所和警察实战训练基地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西氿大桥北堍融达汽车城西南角
2.2工程规模: 地上新建建筑23884.21平方米,地下面积1614.5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期: 签订设计合同开始至工程综合验收结束;
2.5合同估算价: 约155万元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图纸审查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3.2.1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2 月 25 日至 2019年 3 月 2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1 日 8 时 40 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新大楼(陶都路125号)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设计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拟派设计负责人则不需提供)。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款支付
(1)设计费:
付费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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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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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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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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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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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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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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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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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范围内施工图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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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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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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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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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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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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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结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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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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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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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发改牵头的综合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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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付款时间详见宜政规发[2013]6号文。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 其他
9.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 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4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宜兴市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0510-81730262
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陶都路111号王子湾大酒店南楼12楼
邮 编: 21420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510-87979668
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