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02月26日至2019年03月0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08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四、本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编制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阶段现场后续、包括全部设计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服务。招标范围:住宅区内的地上及地下建筑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工程设计),和室外工程(道路、管线综合)设计、景观工程设计、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装配式设计(江苏省三板要求构件拆分及深化图)。五、设计周期:配合甲方进度(设计合同签订后80天内必须完成且将全部成果交付甲方)。 六、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近三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端口上传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月的社保证明及注册证书、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补偿费:推荐入围的5家候选单位,除中标单位外,第二名和第三名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的设计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7、本项目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以集体议事法从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8、本次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本项目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