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工程—镜湖直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工程—镜湖直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越发改(镜湖)项建【2019】5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镜湖 。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景观面积约31.2万平方米,河道拓宽面积约9万平方米,砌筑河砍约9000米,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3万平方米 。
2.3招标控制价: 950万元 。
2.4招标范围:从开发建设要求出发,投标阶段完成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工程(东至官渡路和后墅路,南至二环北路和凤林西路,西至绿云路和越西路,北至洋江西路和梅南路)的概念性方案设计和镜湖直江(东至官渡路,南至二环北路,西至越西路,北至梅南路)设计方案;中标后在明确的概念性规划方案基础上进行镜湖直江(东至官渡路,南至二环北路,西至越西路,北至梅南路)深化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包括概算编制、概算调整、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勘察、后期现场服务、绿化种植、硬质铺装地面、地面景观建筑、地下停车场、消纳场、镜湖中心消防站规划方案(不包括施工图)、环卫中心改造方案及处置问题、部分水面景观、景观桥梁、步行系统及景观亮化、效果图(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等内容(不包括西南侧酒店的建筑设计)。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报批和工程实施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中标方若无相关专业资质的,可由中标方委托其他专业单位,费用不再增加。
2.5工程类别: 工程设计类 。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优化;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业主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甲方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未具有该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3.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一个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2、牵头人为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7万 元, 投标保证金在 在报名截止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0835656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 ,账号: 3110810043376981601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6.3中标方式: 详见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19 日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
6.5本项目涉及境外团队参与投标,且投标工作量较大,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前三名方案设计单位(团队),招标人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补偿,以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得分为准:排名第一给予40万元(人民币)补偿,排名第二给予30万元(人民币)补偿,排名第三给予25万元(人民币)补偿,其他名次不予补偿(中标单位的设计补偿金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另行支付)。所有补偿费用均由招标人承担。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等归招标人所有,并无偿提供相应电子文档,招标人有权免费借鉴其方案相关设计,补偿费在公示结束,提供相应电子稿给招标人30天内支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15号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
联系人: 王伟伟 联 系 人: 肖周明
电 话: 13675798755 电 话: 15925810886
招 标 人(盖章):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