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凯达楼停车场扩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黄埔区凯达楼停车场扩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水西路与汇星路交叉口。
1.2.3 工程范围: 拆除原建筑面积3027平方米,改扩建建筑面积17098平方米,包括地上五层建筑面积约14195平方米,半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2903平方米;建设停车泊位650个(室内总泊位数量为572个,屋面露天停车泊位78个);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地面标线及交通标示,电梯、消防照明设施及预留充电桩缆管等相关配套;路面、绿化及管线破除修复。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埔发改计(2019)1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7761.8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6058.41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审核及盖章、竣工通制作及出图工作。本项目要求按绿色建筑一星设计,中标人应负责申领绿色建筑一星设计标识,并一次通过。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9年 月,竣工日期为2019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登记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 )公布名单为准。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2019年 3月 4日至 2019年3 月 8日的上午9:30~ 11:30 ,下午14:00~16:00 ,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4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见附录10)。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5.1.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元500元,由收款机构出具收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1.7.1 项目投标限价金额为161.0682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76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5.3082万元。)
工程设计费(包括本招标范围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关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取费办法的意见》(穗开财字[2014]53号文件)相关规定计取,暂按投资估算的工程费6058.41万元为计费额,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且不再另分专业单独计取,并下浮20%计算,设计费暂定为155.3082万元。工程设计费结算时,以政府投资概算审核部门审核的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计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为计费基数,但如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小于该计费额(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计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的90%的,设计费结算以招标控制价(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计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为计费额,并调整设计费支付。合同结算价款以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审定的结算为准,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勘察费用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布孔暂定工程量为一般性钻孔:钻孔数量12个,钻孔深度为30米,钻孔数量及深度为暂定工程量,(暂定:360米)乘以综合包干单价[不高于200元]/米,并下浮20%计算,勘察费暂定为5.76万元,勘察费结算按实际完成勘察的工程量计算。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不高于200元]/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协助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全部费用。合同结算价款以甲方按合同约定审定的结算为准。
工程竣工后由中标人负责完成竣工通的制作及出图工作,费用不另计。
1.7.2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3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2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0.5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0.2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5日内完成报建图,报建完成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设计合同暂定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设计合同暂定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勘察合同暂定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勘察合同暂定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投标人应详细勘查现场,了解项目环境、现状。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电话:020-32053161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1栋八楼803室
1.9.8中标人应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包含在合同价中。
1.9.9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有则添加,无则删除)。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1栋八楼803室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2053161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730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233号302。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212455-292
1.11.4 传真号码:020-82219477
1.11.5电子邮箱:335652045@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1.12.4 传真号码: /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3.3 电话号码:020-82111641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网址:http://zb.gd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