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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期(设计)

  • 发布时间: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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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ch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位于海沧区孚安路以北 东孚西二路以南 东孚南路以西 孚中央东路以东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4124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207203.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9-03-11
详细介绍

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期(设计)

资格预审公告
(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1.招标条件厦 门 建 发 兆 信 建 设 运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招标人) 的 编 号 为E3502050201136362001(招标编号)的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2019 年第五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19]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期(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海沧区孚安路以北、东孚西二路以南、东孚南路以西、孚中央东路以东;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两个地块,其中A1-1地块用地面积40476.9平方米(其中住宅32517.52平方米、幼儿园6235.48平方米、公园绿地1723.9平方米),A1-2地块用地面积52363.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2400平方米,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261144.38平方米(其中A1-1地块住宅97552.56平方米、幼儿园6500平方米,A1-2地块157091.82平方米);建筑密度均为30%;容积率A1-1地块:住宅3.0、幼儿园1.04,A1-2地块:3.0;绿地率A1-1地块:住宅35%、幼儿园20%,A1-2地块:35%;建筑限高:A1-1地块限100米(女儿墙顶限高)、A1-2地块限80米(女儿墙顶限高);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072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63003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优化、满足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要求的三维建模及日照分析、初步设计(含概算、绿建咨询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含BIM 的技术运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附图绘制以及施工全过程服务等。
2.6.2.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所有内容;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主体建筑、结构、安装、室内外管线综合、电梯、钢结构、消防工程、构架、幕墙及铝合金门窗细化设计、三网合一、标志标识系统、信报箱、智能化(含电梯五方通话)、LED 夜景照明系统、内外装修工程、环境景观设计(含公园景观绿化)和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抗震支架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BIM 的技术运用(提供模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11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月。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2-28至2019-03-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
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本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万元)。
8.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03-12 09:0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厦 门 市 建 设 工 程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
8.2.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9.费用
9.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630030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0550084.42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9.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发布公告的媒体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tb.xm.fj.cn:8080)上发布。11.联系方式招标人: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34层;邮编:361009;电话:13950052884;传真:/;联系人:曾鹏征。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六楼;邮编:361012;电话:0592-5318486;传真:0592-6036009;联系人:赵月珍。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帐户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40379501040000333。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信息来源: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mzyj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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