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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永宁棉场五期保障房项目设计

  • 发布时间: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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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ch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浦口区永宁街道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68632   平方米 工程投资 50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9-03-06
详细介绍

(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永宁棉场五期保障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浦口区永宁棉场五期保障房项目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模拟函[2018]3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浦口区永宁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建设项目位于浦口区永街道,琥珀路以南、府西路以东,总建筑面积686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52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410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7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0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及附属配套设计、园林景观绿化、标示标牌引导牌设计、桩基工程(包括试桩)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建筑、地下车库及配套附属建筑土建及安装的设计、通风空调设计、消防(含室外消防)设计、机电设备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幕墙设计、外立面及楼宇亮化设计、智能化设计、日照分析(需出具认可报告)、钢结构设计、建筑单体立面效果及做法、电梯采购安装等及相关配套工程及材料设备设计,施工图需要二次深化设计部分和后续服务。配合自来水、供电、燃气、弱电、通讯、有线电规等综合管网配合专业设计、配电房专项设计以及管网设计(电信、燃气等)。由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容量向各管线单位提出申请,并结合管线规划综合图征求其意见,发包人配合完成。配合发包人完成规划报建、报批(如日照、规划图、方案论证等)服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总建筑面积4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厂房除外)。(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6.1投标报价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68.1484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4分:
企业自 2015年10月1日以来设计过总建筑面积4万㎡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得4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项目负责人自 2015年10月1日以来设计过总建筑面积4万㎡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4设计方案50分:
6.4.1设计构思 30分:
①总体设计思路:对投标人总体规划布局的理解,设计理念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②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③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④电气主接线图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电气主接线图设计。(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⑤配电房平面布置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配电房平面布置设计。(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⑥室外管线路径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室外管线路径设计。(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6.4.2项目解读 20分:
①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②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③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④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⑤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⑥岗位分工: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岗位责任明确。(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⑦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⑧分项设计:对各分项设计有深入的表述,方案完整、讲究经济实用、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6.5项目组成员30分: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加2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加3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③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加2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加3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加2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加3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⑤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⑥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加2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加3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⑦人防专业人员1名:具有专业注册防护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⑧园林景观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6其他因素2分:
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市级设计奖项的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备注:
①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注册证书上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③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④项目负责人与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⑤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取消合同,追究责任。
⑥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⑦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2月27日14时7分到 2019年3月6日14时7分为止
8. 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8.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8.4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8月-2019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5开标会参会要求:
8.5.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a、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5.2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a、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6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7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库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星甸镇工业开发区1-22号 地       址:南京市政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四楼
        邮       编:2118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常文君
        电       话:/ 电       话:025-69613681、18913927311
        传       真:/ 传       真:025-8320577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rconsult@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8110501012300996620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sggzy.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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