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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新城棚户区改造保障房(05、09地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的招标公告
南京市浦口新城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口新城棚户区改造保障房(05、09地块)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6】19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工程地点:浦口区顶山街道,雅苑西路东侧、浦珠路南侧、兴浦路西侧、浦辉路北侧
3、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其中: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及评审工作;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合同估算价:750万元
5、建设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
6、质量要求: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7、招标内容: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项目实施中相关技术服务。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等专业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市政配套设计。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 16 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1、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甲级设计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3)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2011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房建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2011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房建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6)参与本次规划设计的设计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需合理。投标单位须确保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
④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注: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7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投标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3、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新城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镇南河路100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5-58195995
招标代理: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编:210009
联系人:陈工、余工
电话:83650522-8003
传真:83650622-8002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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