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鸿苑路与连霍高速公路立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鸿苑路与连霍高速公路立交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基础〔2018〕21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以郑交规划〔2019〕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郑州市公路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公路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置及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科教园区规划的鸿苑路与连霍高速公路交叉处。
主线连霍高速公路改造长度100米,设置一座25+30+25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型梁桥上跨鸿苑路,交叉角度为87°,桥梁全长86米,桥面宽度2×20.53米。新建被交道鸿苑路全长62.534米,以U型槽形式下穿连霍高速,设置雨水(含雨水泵站一座)、部分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在连霍高速公路南侧设置单幅四车道保通便道1处,全长1737米,与郑东新区明理路与连霍高速公路立交工程保通共同使用。
2.2项目技术标准
主线连霍高速公路: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交叉处路基宽42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
被交道鸿苑路: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交叉下穿处路基宽度58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基横断面布置为:58米=3.5米(人行道)+8米(机非混行车道)+5米(侧分带)+25米(机动车道)+5米(侧分带)+8米(机非混行车道)+3.5米(人行道)。
被交道鸿苑路U型槽设计荷载为城市-A级,结构设计基准期及使用年限均为100年,安全等级为一级,主体结构防水等级为一级,抗渗等级为P8。
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主线桥面宽度2×20.53米。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2014)以及《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相关规定。
2.3计划工期:
HYLLJ-JL标段: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4招标范围
HYLLJ-JL标段:LK564+754.934~LK564+854.934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保通便道以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等项目,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
HYLLJ-JL标段,起迄桩号:LK564+754.934~LK564+854.93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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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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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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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LLSG-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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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 具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行业监理工程师证书(JGJ)。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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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1条以上(含1条)单项施工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且合同工程范围内包含桥梁工程的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建)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项目总监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1条以上(含1条)单项施工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且合同工程范围内包含桥梁工程的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建)工程项目总监。
注:同一业绩满足多项要求的可以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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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 1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3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路工人路向西200米路南)。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ndzzbtb.hndrc.gov.cn)、《郑州市交通运输局》(zzjt.zhengzhou.gov.cn)、《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sggzy.com)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路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伊河路16号 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
联 系 人: 苏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翟先生
电 话: 0371-67177953 电 话: 0371-67978566 18539990618
2019年3月25日